保健食品如何进入美国市场过去,保健食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首先要经过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的批准r而美国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一向以严格著称。80年代,我曾在美国国防部的后勤给养研究单位参观,它们有着全世界最大的钻。放射源,可以对肉类、蛋类、奶类进行高剂量的辐照消毒来解决贮存问题。可是,就是因为FDA迟迟对辐照食品的安全性不表态,美国防部已花了几干万美元,再花也花不起,只能停止试验。直到欧洲核能中心宣布大剂量辐照消毒食品是安全的,才继续进行试验到被PDA批准,供应部队和进入市场。
关于FDA对批准保健食品的严格态度,不但生产保健食品(美国称膳食补充品)的厂家有意见,商业流通领域有意见,甚至政府部门,如农业部和国防部也有意见。因此,这些部门出资向国会议员游说,终于在1994年10月25日,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膳食补充品健康与教育法案P.IJ.103—417》。
这一方案与美国以前所制定的《联邦食品、药物与化妆品管理法》,《营养标签与教育法案》的严格程度比较,可以说有了革命性的变化。这一法案相当宽松灵活,例如:膳食补充品可以是任何一种形式,胶囊、软凝胶、粉状物、浓缩物或提取物,只要在服用时,补充品的成分并没有变化(不包括脱水、真空干燥、磨粉或做成药酒、溶液等加工过程),它的成分有一段应用的历史或其他有关安全的证明,就可以证明它是安全的。过去,宣称保健食品或营养素有促进健康的功能,必须经过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同意。现在,在法案中规定,产品可以宣称对人体营养有好处,有一定的保健功能,而且不必经过一系列的试验并征得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同意。只要作出这一宣称的同时,在30天内通知FDA,即向FDA备案即可。法案中还规定,可以在标签上说明保健功能以后,用粗体字印上“这一说明并没有被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所检验。这一产品并不是用来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病”(在我国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这一法案公布以后,促进了美国保健食品企业、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大发展,产值成倍增长。现在,中国人到美国带回的不是彩电、电脑、照相机等大件,而是美国生产的膳食补充品。
我国向美国出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手续也是根据上述法案的规定,除了任何食品都必需的安全性的必要证明以外,有关保健食品的人体功能,并不需要经过不少试验来证明以获得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批准,只需要向FDA备案。因此,这并不像我国有不少保健食品已出口美国,便在我国的媒体宣传中大书特书“经过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批准、认证等”。这样宣传,严格的讲是不准确的。当然,安全性是必需经过严格检查的。
那么,我国的保健食品如何申请进入美国市场呢?目前,在国内有些公司是美籍华人开的,可以代理申请。你若去咨询,他们会告诉你要准备哪些材料,然后作为代理,由他们代办手续;不过,要办成这一事情,手续费需要2—3万美金。国内保健食品公司也可直接写信向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咨询,他们也会及时答复,并告诉你该如何做,那要节约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