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时间:根据客户要求制定
考察地区:
挪威(奥斯陆)、丹麦(哥本哈根)、芬兰(赫尔辛基)、瑞典(斯德哥尔摩)、荷兰(阿姆斯特丹、海牙)、德国(法兰克福、科隆)等
考察天数:10-20天
考察人数:15-20人左右
考察目的:
中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和旧城市改造的速度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必将为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同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面对国际间激烈的竞争,中国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势必将与国际接轨,因此,了解国际市场运行机制、产业政策和技术结构、管理和经营模式、技术设备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和房地产行业需要急迫解决的重要课题。为了学习国外建筑和房地产业现代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考察其先进设备的制造和使用情况,与国外同行交流信息和寻求合作机会,同时在考察的基础上与有关厂商和公司洽谈购买其先进技术及设备事宜,以促进中国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更快发展,拟组织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赴西欧、北欧学习、考察并洽商技术设备的引进。
考察内容:
1 参加在丹麦举办的"国际建筑展览会(Int FurnitureFair)
2 参观Norwegian Architecture Museum(挪威建筑博物馆)
3 拜访Lethal Architecture(瑞典建筑公司);
4 拜访Aalto Architecture and Furniture(芬兰建筑和家具公司);
5 拜访房地产开发和管理公司。
几点说明:
欧洲公务考察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1 、公务活动应提前预约,越早越好,最好有对口单位关于活动安排的书面回复;
2 、通过书面材料和互联网深入了解对方单位情况,最好做到行前心中有数;
3 、准备好本方单位的介绍材料(英文或德文,内容包括简介、拜访目的、意向等等、名片、礼品
4 、公务活动期间在双方商定的停留时间内应活动安排尽量紧凑,活动应内容应具体明确;
5 、收集齐备公务活动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意向书、备忘录等等,必要时应双方签字;
6 、欧洲人注重工作效率,一般不提倡加班工作;同时欧洲节假日很多,应避免周末或节日进行公务活动;